【警政時報 趙靜姸/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今(27)日以「財政結構改善」為由,決定撤回礦石稅續徵案,並指出116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預計較115年度增加24億6500萬元。花蓮縣長參選人張峻表示,綜合114年度決算審定、115年度總預算及此次追加減預算內容,花蓮縣仍有累積歲計賸餘,預算支出也有重新調整優先順序的空間;只要縣府依法編列116年度追加預算、經縣議會審議通過,就有條件在不新增舉債的前提下,向每位符合資格的縣民普發現金1萬元。
張峻指出,114年度決算審定結果顯示,花蓮縣府當年度歲入歲出仍有賸餘,年底亦保有一定規模的累計餘絀;115年度總預算規模超過400億元,此次追加減預算中,縣府也直接運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新增支出。
張峻表示,縣府27日引用財政部最新資料指出,116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將較115年度增加24億6500萬元,並以財政結構改善作為撤回礦石稅續徵案的重要理由。既然縣府認為財政自主空間已經提升,就應重新檢視預算排序,將部分新增財源及累積賸餘,用於鄉親最有感、地方產業最迫切需要的項目。
張峻估算,花蓮縣人口約31萬餘人,若普發每人1萬元,約可釋出31億元的民間消費動能;以一家五口計算,即可獲得5萬元,有助於帶動傳統市場、餐飲、零售、農特產品、交通運輸及服務業等在地消費。
針對此次追加減預算中,縣府另編列2億4365萬元辦理「花蓮永續×留客加碼」國旅補助,張峻認為,若能與普發1萬元同步推動,可望形成「外來觀光消費+在地民生消費」雙引擎。
張峻說,國旅補助能把外地旅客及觀光消費帶進花蓮,普發現金則可提升縣民消費能力,兩項政策若能相互配合,將使旅宿、餐飲、商圈、農產及地方店家同步受惠,進一步擴大政策效益。
張峻強調,他主張的不是借錢發放現金,而是善用財政改善後的新條件,同時保留必要的防災經費及財政安全準備。從目前公開的財政資料來看,花蓮已具備推動普發1萬元、不新增舉債的條件。
張峻表示,只要花蓮縣府願意依法提出追加預算,並獲得縣議會支持,就能讓財政改善的成果回到鄉親手中,並與國旅補助產生加乘效果,擴大內需、振興地方消費,加速花蓮百工百業復甦及產業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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