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局分析資料發現,近期假檢警詐騙手法愈趨惡劣,詐騙集團先偽裝電信公司門市員工,透過電話謊稱被害人,身分證件遭他人冒用,並申辦人頭帳戶收取不法資金。刑事局表示,詐團還會利用被害人恐慌心理,進一步轉介假冒的檢警人員「提供協助」,要求被害人當面交付金融卡及現金,甚至誘導被害人將房屋抵押貸款,進而將貸款所得的巨額款項,轉至詐團掌控的帳戶,以此將被害人畢生積蓄蠶食鯨吞。
刑事局表示,鎖定相關情資展開追查後,發現詐騙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於是由偵查第九大隊與新北市海山、板橋、蘆洲等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後也發現,身處境外的許姓犯嫌,透過通訊軟體,指揮林姓兄弟檔,擔任車手及收水手,負責向被害人收取贓款。
刑事局表示,許姓嫌犯還涉嫌指示邱嫌與劉嫌等,假冒貸款專員,媒介被害人辦理房屋貸款,並收取高額服務費。同時拉攏鐘姓特定金融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處理部分申貸案件時,未確實遵守所屬銀行既有嚴謹規範,私自以非正規方式,加速作業流程,刻意規避銀行內部的風控審查機制,使詐團得以鑽營漏洞。
警方統計,詐欺集團以相同手法誘騙了被害人至少10人,財損總額高達新台幣1億1500萬餘元。被害人誤信假檢警說法後,將名下不動產向銀行進行高額貸款,在核貸撥款後,隨即在詐團成員誘導下,將貸得的巨額現款,於指定地點交付給詐團旗下車手,或轉入指定的人頭帳戶。

刑事局表示,專案小組布線蒐證,分別循線於去年10月、11月、今年1月及2月間,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等地,執行數波查緝行動,共計查獲32歲許姓主嫌等28人到案,查扣手機17支、記帳筆記本3本、依托咪酯原油毛重44.5公克、開山刀3把、摺疊刀2把、手銬1組等。全案調查後,依刑法詐欺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銀行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詐騙集團手法日益翻新,甚至勾結正規金融機構人員,以增加可信度。民眾即便前往真實銀行據點辦理業務,若遇到行員或主管,要求「跳過風控審查」、「不實申報貸款用途」或「配合特定外部人員(如假檢警)指示核貸」,務必提高警覺。
警方提醒,檢警單位絕不會要求民眾,前往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更不會要求將撥款後的現金交付給任何人。辦理大額借貸時,應確保資金用途的安全性,切勿在第三人(如網友、假檢警)的誘導下,設定抵押房產。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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