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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3寶媽當詐團車手!經手千萬詐款「僅判1年」

發表日期:2026 / 09 / 01

一名49歲單親母親於今年4月底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職務。該詐團由通訊軟體暱稱「林建銘」、「恩瑞」等人組成,李女依照上游指示前往指定地點向受騙民眾收取現金,隨後將款項轉交給附近等候的「收水」成員,藉此製造金流斷點。雙方約定月薪4萬元,車馬費另計。

案件源於一名被害人自今年1月起陷入「保證獲利」投資陷阱,多次購買泰達幣匯入指定錢包,並分次面交現金給多名車手,累計金額達355萬5千元。直到詐團第九度要求面交80萬元時,被害人才察覺異狀報警。李女於5月21日前往收款時,當場清點警方準備的偽鈔遭逮捕。

檢方偵查期間從李女手機中發現大量面交取款成功的照片與對話紀錄,顯示她在本案之前疑似已向超過十名被害人收款,總金額超過千萬元。然而詐騙集團上游不僅設置斷點,且以代號聯繫,導致檢警無法查明其他被害人的真實身分與具體受害經過,最終僅能就80萬元詐欺未遂部分起訴,檢方具體求刑3年6月。

李女在法庭上坦承犯行,辯稱僅是依照指示收款,擔任車手期間只獲得5000元報酬。她表示因經濟狀況不佳,完全無法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對於其他千萬元受害者的求償更是無能為力。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女正值壯年卻不循正途謀生,僅因貪圖輕鬆報酬即加入詐團,不僅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更增加檢警查緝上游與被害人求償的困難,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雖符合偵審自白減刑條件,但因未自動繳回犯罪所得,亦未賠償被害人,依法不得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減刑。考量其犯行屬未遂,最終量處1年有期徒刑,犯罪所得及手機沒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