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reads流出的影片顯示,27歲郭姓女子與25歲楊姓男友在觀影期間手機未轉靜音,遭33歲李姓女子兩次提醒。電影散場時,雙方在影廳外再度發生衝突,影片中可見白衣李女不斷朝跌坐在地的黑衣郭女甩巴掌,並大聲指責「都幾歲了,看電影還不關靜音」,雙方男友見狀也加入混戰,4人在公眾場合打成一團,直到周遭民眾上前勸架制止才將雙方拉開。
事後雙方在社群平台各自發文還原真相。李女表示,她與男友坐在郭女與楊男左側,電影播放時發現對方手機沒關靜音便上前提醒兩次。散場時對方惡意阻擋,將麥當勞餐點放滿地並刻意伸直腳阻擋動線,他們禮貌表示不好意思並跨越離開,對方卻在門口堵人並飆罵髒話,楊男更先揮拳導致雙方互毆。郭女則坦承當時因處理座位問題導致手機兩次響起,對未關靜音表示歉意。
她指出散場時男友希望等人潮少一點再離開,李女卻大聲帶情緒表示「不會借過嗎」,雙方在理論過程中李女男友向他們靠近,男友將手擋在中間卻被對方撥開並質問「你現在手這樣是要怎樣」。郭女坦言「是我們先動手」,對於未能控制情緒導致衝突升高表示反省。律師王至德針對此事件發文分析正當防衛的法律界線。
他強調民眾常有「對方先動手,打回去就是正當防衛」的迷思並不正確,法律並非發給被打第一拳者「無限次免費還手券」。刑法上的正當防衛是針對「現在不法的侵害」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判斷關鍵不只是誰先出手,而是出手目的是否為阻止對方繼續攻擊。王至德說明,若遭攻擊時採取抓住對方手部、推開或抱住等動作以阻止傷害持續,即使造成對方受傷,法官檢視衝突過程後仍可能認定為正當防衛。但若對方攻擊已停止、雙方已被拉開或倒地後仍上前補擊,法律上即視為報復與互毆。
他強調「防衛是為了讓攻擊停止,報仇是攻擊已經停止了還想讓對方知道你很不爽」,目前法律上沒有「正當報仇」概念。王至德補充,司法機關判定這類案件時監視器畫面扮演關鍵角色,檢警會全面檢視整個衝突過程,包含雙方是否曾分開、分開後誰再度發起攻擊,差幾秒鐘法律評價可能完全不同。
本案涉案4人除互控傷害與妨害名譽將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規定處理,涉案人員最高恐面臨1萬8千元罰鍰。警方提醒電影院屬公共觀影空間,手機應調整為靜音或勿擾模式,遇類似情況應理性溝通避免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