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警分局頂街派出所於13日晚間10時23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豐原區三環路廟東附近,有男子疑似遭綑綁在貨車車斗內。
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但抵達時相關人員已經離開。警方隨即依據車輛號碼進行追查,通知王姓駕駛人到派出所說明情況。經過警方調查,王姓駕駛表示,被綑綁在車上的曾姓男子是他的熟識友人,當天為了替對方慶祝生日,才策劃這場惡作劇,將壽星綑綁在車斗的鋼管上遊街。
曾姓男子也向警方證實,自己並未受傷,也沒有遭到強迫或涉及任何不法情事,整起事件純屬友人間的玩笑。儘管這場慶生活動出於善意,但警方指出,王姓駕駛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駕車載人於車廂以外,將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
頂街派出所所長張竣凱特別提醒民眾,貨車車斗並非設計供人乘坐使用。車輛行駛時將人載於車廂之外,除了涉及交通違規外,更可能因為急煞車、碰撞或行駛過程中遭甩落,造成乘坐者嚴重傷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慶生或一時玩笑而以身試法,應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行車及乘車安全。此案件也再次提醒社會大眾,任何形式的交通違規行為都可能帶來嚴重後果,即使出發點是娛樂性質,仍須在法律規範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