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警政署表示,有關所屬楊姓警務正涉嫌毒品案,經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於9月16日由警政署督察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及信義分局執行搜索,當場查獲該員持有第二級及第三級毒品。
警政署強調,本案係 「自清自檢」 案件,本署秉持 「不枉直、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展現「警紀警辦」之決心,以客觀、公正態度主動查處。針對所屬員警涉嫌觸犯毒品罪,嚴重斲傷警察風紀,警政署將依法予以免職,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原始新聞來源 主動清查員警涉嫌毒品案 警政署依法免職絕不護短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