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中市東英八街巷弄內,今(27)天凌晨2點多,突然傳出碰撞巨響。第三警分局表示,1名林姓車主被巨響驚醒,起身外出查看,赫然發現住家附近發生交通事故,卻不見肇事車輛蹤影,走向「案發現場」查看,發現竟是自家小客車被撞,還波及1輛小貨車,因遭撞擊向前位移,差點就追撞第3輛車。員警獲報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鎖定58歲吳姓婦人涉肇事逃逸。她辯稱當時誤踩油門控制不住,加上又沒有駕照,才會心慌離開現場。
第三警分局表示,今晨交通分隊警員鄭皓輿,約於深夜2點多接獲報案,前往東英八街處理交通事故。現場有2輛停放路邊的車輛疑被撞擊位移,但肇事車輛不見蹤影。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1輛灰色休旅車,疑從路邊停車格駛出後停在路中,接著車內1名婦人與男駕駛互換位置。不久後便見休旅車突然加速,直接撞上路旁停放的車輛,肇事後卻未停留,隨即駛離現場。
警方表示,循線鎖定58歲吳姓婦人為肇事駕駛,也通知她到案說明。婦人表示,當時因見同行家人神情疲憊,主動提議換手駕駛。不料一上車竟誤踩油門撞上路旁車輛,由於自己沒有駕照,事發後一時慌張,不知如何處理便選擇離去,對於這樣的行為也感到懊悔不已。
警方表示,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針對吳姓婦人涉嫌無照駕駛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等行為進行舉發,並協助兩名受害車主處理後續賠償事宜。也提醒,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第三警分局呼籲,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不知如何處理、認為不嚴重等理由,擅自離開現場,避免因逃逸行為,而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
照片來源:台中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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