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攔車事件,引起社會關注。一名31歲江姓男子與29歲廖姓女友因爭吵失控,男方突然衝到馬路中央,做出危險的攔車行為。
根據目擊者描述,江姓男子不僅攔阻來往車輛,更做出挑釁手勢,指著自己的胸口,對駕駛做出「撞我」的動作。這一舉動嚴重威脅到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同時也造成交通混亂。
接獲民眾報案後,雲林警方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抵達現場的警察發現,涉事雙方為一對情侶,男方因爭吵情緒失控,不僅與女友發生肢體拉扯,更做出攔車等危險行為。警方隨即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查。
虎尾派出所所長吳俊麟表示,目前正在調查江姓男子的攔車行為是否構成強制罪。他解釋,關鍵在於行為是否達到強暴或脅迫的程度。如果攔車者通過暴力或威脅的方式,迫使被攔車輛停下,即使最終沒有達到目的,也可能已經觸犯了強制罪。不過,具體情況仍需由檢察官進行認定。
警方同時依規定進行了家庭暴力通報,以確保女方的安全。對於江姓男子可能涉及的刑事案件,警方表示將依法進行偵辦。
這起事件引發了公眾對道路安全的關注。專家指出,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執時,應保持冷靜,避免做出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同時,也呼籲民眾遇到類似情況時,應立即報警處理,不要貿然介入,以免造成更大的危險。
交通部門提醒,駕駛人遇到突發狀況時,應保持冷靜,減速慢行,必要時可尋找安全地點停車,並立即撥打110報警求助。同時,也呼籲行人不要任意穿越馬路或做出危險舉動,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