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過去任職於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竹園派出所的陳姓劣警,任職期間因涉嫌性侵女毒犯、吸毒、詐領加班費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行,今年1月遭檢方起訴,嘉義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行使登載不實文書、詐欺未遂等,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任職警員期間,因執勤期間經常無精打采,且體重突然嚴重驟減、臉上又長出許多暗瘡,並經常性戴著口罩,怪異行為引起長官注意,因此下令對他實施勤務觀測及探訪,赫然發現陳員竟涉嫌有吸毒惡習,也在他身上搜出喪屍煙彈,分局在去年11月間將他移送偵辦,法院也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結果檢警深入追查陳男毒品來源時又發現,陳男在去年2月間查獲一名女子涉犯毒品案,女子交保後,陳男竟私下約她到摩鐵見面,並拿出不明成分的煙彈供女子施用,女子吸食後出現反應遲鈍,陳男竟將她性侵得逞。
不僅如此,陳男在執行公務時,卻開巡邏車載送友人的小孩上幼兒園、再送友人返回租屋處,明顯公器私用,濫用職權。
陳男的劣行不只如此,他曾在巡邏中摸魚翹班一個多小時,但卻虛報2小時的加班費,去年8月至10月間,在偵辦一起案件時,還填寫不實的逮捕地點,偽造執行通知書。
全案在今年1月9日檢方偵查終結,依上述多項罪刑將陳男起訴,嘉義地院審理後,陳男被以10萬元交保,警政署也立即核定將他免職,陳男於2月8日正式離開警界。
而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未遂,以及將偽藥轉讓他人施用等罪行,卻仍辯稱與女毒販發生性關係為「合意性交」,法院綜合各項證據後,對他的說法未予採信,認定構成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另外,轉讓偽藥罪判刑4個月、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兩罪也各判1年,合併應執行刑期4年6個月,至於詐欺取財未遂與詐欺得利部分,則各處以罰金1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