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一)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延長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受益憑證之證交稅十年,至民國一百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並將主動式債券ETF納入適用範圍,力拚年底前完成修法。
為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會一日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將原本於今年底屆期的公司債、金融債券及被動式債券ETF停徵證交稅優惠,大幅延長十年至民國一百二十五年底,並首度將主動式債券ETF納入免徵範圍,力拚本立法院會期完成修法。
財政部指出,考量金融商品性質相近與租稅中立原則,本次修法特別將主動式債券ETF納入免稅行列,自一百十六年起實施至一百二十五年。據官方預估,該政策效益顯著,公司債與金融債券發行餘額至一百二十五年可達十七點九六兆元,成交金額更上看九十三點一九兆元;而債券ETF發行規模亦預計可突破十二兆元大關,成交金額翻倍成長。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延長停徵優惠有助活絡資本市場、提升資產管理業務動能,持續深化國內金融發展。財政部次長陳勇勝則強調,相關稅收評估雖仍在進行中,但延長停徵證交稅確實能為國內產業與企業帶來長遠且實質的效益。
原始新聞來源 停徵證交稅再延長十年 財政部預估債券成交量上看九十三兆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