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得知雲林縣第五選區蔡姓議員參選人涉及賄選案件。該選區涵蓋台西鄉、麥寮鄉、東勢鄉及四湖鄉等四個鄉鎮。檢察長林秀敏隨即指派林柏宇檢察官,指揮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刑大及台西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專案小組於昨日發動搜索行動,針對蔡姓參選人及其樁腳住處進行搜查,當場查扣現金290萬元、紅包袋一批及禮金3萬4000元等證物。檢警同時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27人到案說明,全面清查賄選資金來源及現金流向。
根據檢方調查,蔡姓參選人為求順利當選,獲得蔡姓樁腳提供資金支持後,自今年3月至9月間,利用雲林縣某鄉公所發送新生育兒津貼的機會,身著競選背心陪同到場。該參選人以個人名義加碼發放現金紅包2000元,逐戶向具有投票權的新生兒家庭進行餽贈,藉此換取家庭成員在選舉中的投票支持,作為賄選對價。經統計,發放對象至少涵蓋20多戶新生兒家庭。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蔡姓參選人及蔡姓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其中蔡姓參選人因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檢方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審理後裁定收押禁見。蔡姓樁腳部分,檢方認定尚無羈押必要,諭知60萬元交保。其餘25名涉嫌收受賄賂的選民則均請回,後續將持續追查。
雲林地檢署嚴正呼籲,隨著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關鍵衝刺階段,各候選人、陣營或樁腳切勿心存僥倖,假借發放「慰問金」、「救助金」或「補助津貼」等各項名義,行變相發放現金買票之實。此類假借名目的餽贈或補貼,皆已嚴重涉犯選罷法之賄選罪嫌。檢方與警、調、廉、移團隊誓必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同時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拒絕賄選,若發現候選人或其陣營突然假借各種名目異常發放現金、禮品,或有任何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法務部24小時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轉4提出檢舉,對於檢舉人個人資料均會嚴加保密,共同守護乾淨、公平的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