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在公共場所哺乳母乳是受到《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違者可處最高新台幣3萬元罰鍰,同時法規也要求百貨公司、量販店、車站等符合一定面積的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國健署今(30)日公布全國最新哺(集)乳室數量已超過4千處,且除了法規要求者,民間自願設置哺集乳室地點也已經超過1千3百處。
國內是在民國99年立法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保障媽媽在公共場所公開哺餵寶寶母乳,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否則可以開罰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符合一定面積的公共場所,包括政府機關、公營事業、百貨公司、量販店、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車站等處,應設置哺(集)乳室供民眾使用,違者可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胡怡君表示,國健署最新統計,截止113年底,全國總共已有4049處哺集乳室。其中依法設置的哺集乳室共2698處;法定外自願設置哺集乳室則有1351處,以如學校、醫療院所及大型企業職場為主,數量上均增長。
胡怡君說,目前各地方衛生局每年都會盤點一次哺(集)乳室數量,且明確規範哺(集)乳室除專供媽媽們哺乳或集乳使用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以保障哺乳媽媽們在需要時可以安心使用。國健署希望未來全國的哺(集)乳室涵蓋率能越廣越好。
國健署指出,為方便民眾查詢哺集乳室設置地點,國健署目前在孕產兒關懷網站提供有「哺集乳室地圖」,民眾可透過手機定位查尋附近哺集乳室及樓層,或在外出前針對預定前往的鄉鎮市區做查詢,以及連結網路搜詢引擎地圖功能,確切得到前往哺集乳室的交通路線。除了透過網站查詢,民眾也可以加入孕產兒關懷Line官方帳號(ID:@mammy870870),不僅可以定期收到婦幼相關衛教訊息外,還可以透過選單,快速連結到網站查詢哺集乳室地圖。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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