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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阿嬤騎單車撞上輕軌受傷!疑未遵守號誌違規

發表日期:2026 / 10 / 12

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表示,12日上午8時10分接獲通報,一心一路與凱旋四路口發生輕軌交通事故。當時27歲徐姓男子駕駛輕軌列車,依綠燈號誌從籬仔內站往北離站行駛,86歲蘇姓婦人則騎乘自行車沿凱旋四路,準備右轉瑞隆路往東行駛,雙方在路口發生擦撞。

事故發生後,蘇婦手腳出現擦挫傷並有滲血情形,隨即送醫治療,確認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檢測雙方酒測值均為0.00mg/L,排除酒駕因素。此次事故造成輕軌列車延誤約5分鐘,但未對後續營運及車流造成重大影響。警方迅速完成現場測繪及疏導工作,恢復路口交通順暢。

事故過程被目擊民眾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網友討論。畫面顯示蘑姓婦人騎車右轉時,無視正在駛近的輕軌列車,直接撞上列車車頭後人車倒地。有網友留言表示「早晨的阿嬤總是特別勇猛」,也有人回應「阿嬤的意志總是令人意想不到」。

警方初步分析,蘇婦疑似未依號誌指示行駛,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轉彎或通過交岔路口」,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另外,因未依規定避讓輕軌列車,涉及同條例第74條第1項第9款,同樣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可罰2,400元。

除了行政罰鍰外,這起事故還涉及刑事責任。警方指出,蘇婦涉嫌觸犯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在完成相關調查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實際肇事責任仍有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前鎮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輕軌運行路段務必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號誌及相關規定,切勿搶快違規。特別是輕軌與一般道路共用路段,更應注意列車動向並依規定避讓,以確保行車安全,避免違規釀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