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近日偵破一起地方選舉賄選案件。檢方獲報指出,竹南鎮第一選區康姓鎮民代表參選人的父親,涉嫌為協助女兒當選,向具有投票權的家戶分別發放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現金,以換取選民投票支持。
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何建寬、檢察官邱舒虹指揮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竹南分局展開偵辦工作。10月12日,檢警聯合執行搜索行動,針對5人5處進行搜索,並傳喚、通知共9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於當日晚間進行訊問後,認定康姓參選人之父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檢方評估後認為,被告有事實足以認定存在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得法院裁准。除主嫌遭羈押禁見外,另有4名被告則經檢察官裁定限制住居。
苗栗地檢署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強調,公平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賄選行為嚴重破壞選舉的公平性與公正性。檢方表示,將持續與警調廉政等司法團隊合作,廣泛蒐集賄選情資,一旦發現不法情事,必定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
檢方也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民眾可撥打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進行檢舉,檢舉人身分將受到絕對保密。地檢署重申,維護選舉公平需要全民共同努力,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反賄選行動,共同守護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