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市的劉姓男子於112年12月31日跨年夜,酒後與李姓女友爆發爭執,竟持水果刀將女友殺死,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經審理後,認為劉男的家庭暴力行為成立刑法殺人罪,且構成累犯,判劉男徒刑16年6月;劉男上訴並主張「有寫佛經迴向被害人,希望從輕量刑」,最高法院認劉男腦羞成怒又遷怒李女的犯罪動機,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
劉男與死者是同居情侶,112年12月31日跨年夜在租屋處飲酒後,因細故與李女發生口角爭執,竟從桌上拿起水果刀,朝當時坐於床緣的李女前胸及左側側胸壁刺入,當場造成李女失血並坐於床邊摀住傷口。
剛好同住不知情友人酒醉起床上廁所,發現地上留有大灘血跡,趕忙撥打119呼叫救護車,將李女送醫急救,但是李女仍因上開刀傷致右胸腔氣胸血胸、右肺扁塌和大量失血,於113年1月1日凌晨宣告死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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