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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彩繪顏料3款未貼檢驗標識 新北移請查處、要求下架

發表日期:2026 / 10 / 27

《圖說》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今日於抽查結果記者會說明3款商品標示不符規定事項。〈記者葉柏成攝〉【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萬聖節將至,人體彩繪顏料是不少民眾變裝必備品,新北市政府消保官抽查市售10款人體彩繪顏料,發現3款商品標示不符規定,且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不過,10款商品的物理性安全及8項重金屬遷移元素含量均符合國家標準。消保官已將違規商品移請主管機關依法查處,並要求業者下架,提醒民眾選購時別只看造型,也要留意商品標示及檢驗標識。

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今〈27〉日於抽查結果記者會表示,此本次查核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生活用品研發檢測中心執行,針對市售10款人體彩繪顏料進行物理性、化學性安全及標示檢查。檢驗結果顯示,10款商品的銻、砷、鋇、鎘、鉻、鉛、汞及硒等8項重金屬遷移元素含量,以及物理安全性,均符合CNS 4797-2及CNS 4797-3國家標準。

《圖說》消保官陳思純展示3款標示不符規定商品。〈記者葉柏成攝〉
《圖說》消保官陳思純展示3款標示不符規定商品。〈記者葉柏成攝〉

他指出,但在商品標示部分,有3款商品未依「玩具商品標示基準」完整標示相關資訊,且商品本體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標示違規部分已移請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依法查處,並輔導業者改善;未貼檢驗標識部分則移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逃避檢驗。

消保官陳思純表示,供14歲以下兒童遊戲使用的人體彩繪顏料,屬於應施檢驗玩具商品,須符合檢驗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並依規定完整標示資訊,才能在市面陳列販售。若查證確有逃避檢驗情事,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業者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消保官陳思純展示檢驗標誌。〈記者葉柏成攝〉
《圖說》消保官陳思純展示產品檢驗標誌。〈記者葉柏成攝〉

她提醒,民眾購買人體彩繪顏料時,應確認商品檢驗標識是否清楚,並檢查標示資訊及商品來源,避免購買標示不全的產品。家長讓兒童使用時,也應避免顏料誤食或接觸眼睛,並依產品說明卸除彩繪,降低使用風險,安心過萬聖節。

原始新聞來源 人體彩繪顏料3款未貼檢驗標識 新北移請查處、要求下架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