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行政院證實已收到三讀條文。行政院(二十九)日指出,本次修法雖擴大一般長者健保補助,卻意外刪除原條文中對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者的補助機制,恐導致全台逾六萬名弱勢長者失去既有保障;政院正研議法案內容,後續將在憲法賦予職權內採取合法合憲因應作為。
此次修法條文規定,綜合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其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但同時刪除原先由地方政府補助弱勢長者醫療部分負擔或未涵蓋醫療費用的規定。衛福部說明,倉促修法恐致六萬六千名弱勢長者遭遺漏,預計於一個月內提出補救與因應規劃報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政府制定政策秉持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政策及程序合法合憲等三項原則。照顧長者與維護健保永續為政府責任,絕不能漏接最需要協助的弱勢族群,此次修正卻造成弱勢保障斷層;行政院正審慎評估,最晚於十一月六日前決定是否採取覆議等法律救濟手段。
回顧近年憲政運作,行政院面對立法院通過若有違憲疑慮或窒礙難行之法案,多以提起覆議、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等途徑救濟。政院強調,未來仍將恪遵憲政體制,在保障國人福祉與維持財政紀律的前提下,研擬最妥適的配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