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
  • 生活

漁民用冰不能等!花蓮協調在地冰源 1.2億元冷鏈建設完成複審

發表日期:2026 / 10 / 30

花蓮漁港製冰設備停擺,漁民須跨縣市載運冰塊,增加作業成本。花蓮縣政府表示,正同步推動短期供冰協調與長期冷鏈建設,協助花蓮區漁會向花蓮果菜批發市場洽購冰塊;總經費約1億2,194萬餘元的「花蓮漁港儲冰廠及冷凍庫新建工程計畫」已完成縣府複審,預計10月底前送農業部漁業署審查。

縣長徐榛蔚表示,花蓮漁港是東部重要漁業作業基地,製冰、儲冰與冷凍設施攸關漁獲品質,也直接影響漁民收益。縣府將持續協調冰源,並推進冷鏈建設,改善長期供冰不便的困境。

相關人員走訪花蓮漁港,現場討論老舊設施改善及漁民用冰需求,研商短期供冰措施與長期冷鏈建設規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相關人員走訪花蓮漁港,現場討論老舊設施改善及漁民用冰需求,研商短期供冰措施與長期冷鏈建設規劃。(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縣府自114年起協助漁會提報及修正計畫,今年依漁業署意見補充建設規模、財務及營運效益資料。立法院傅崐萁總召5月26日召開中央協商會議,研商增列儲冰、碎冰設施等需求;縣府8月召開專家審查會議,漁會於10月補送修正計畫、財務規劃及冷凍車資料。

依計畫規劃,未來將設置儲冰廠及冷凍庫,最大儲冰量可達624支冰塊,每年預估可調節約3,792公噸漁獲,提升保鮮與冷凍儲存能力,後續仍須經中央審查及經費核定。

針對眼前用冰需求,縣府除協調在地購冰,也與漁會及中央研商臨時設備方案。行政院長卓榮泰10月29日赴漁港關心供冰問題,指示研議租借或購置臨時製冰設備。縣府表示,將配合中央規劃,銜接短期供冰與長期建設,減輕漁民運冰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