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力/退休人員
彰化地檢署偵辦私菸案時,意外挖出一場執法人員與私菸集團的共犯結構。這場醜聞,不只揭開長期的貪瀆真相,更讓社會再次反思一個沉痾已久的制度問題:執法人員與稅務人員是否應該以「績效」領取高額獎金?
本案中,涉案的海巡及警察人員,疑似為了詐領高額查緝獎金,竟找來街友頂罪、偽造績效,更在查扣工廠器材後虛應銷毀程序,將設備暗中藏匿讓業者取回繼續生產私菸。這不僅讓犯罪活動死灰復燃,更導致國庫產生數億元呆帳。令人心寒的是,這些錯誤居然長年未被發現,反而讓相關人員穩穩領走可觀的查緝獎金。
表面上看似鼓勵破案、打擊犯罪的制度,實則可能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一旦「破案數」成為績效指標,當責的倫理就會被績效邏輯取代。為了獎金,不實的績效數字可被創造,甚至真案未破、假案湧現,人民權益則被輕易犧牲。
這並非單一案例。在稅務系統中也出現類似問題。依據財政部的稅務獎勵金制度,稅務員每年可依「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領取數萬甚至十數萬獎金,高階簡任人員更平均領取近7萬元,遠高於基層人員。這種激勵方式,不只助長階級不公,更造成基層員工被迫為「業績」開出爭議稅單的誘因。
曾有一位南部女業者僅賺5%佣金,卻被不肖稅務員以總金額為基礎重課稅單。即使醫院出庭作證仍無效,最終遭行政執行強制管收,人生從此崩塌。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
從查緝私菸到稅務裁罰,一再浮現的關鍵問題是:公權力是否被獎金綁架?公務員的職責本應是依法行政,而非以「抓到幾件、罰了多少」作為績效依據。當獎金制度與執法綁在一起,正義的天平將向「利益導向」傾斜,不只滋養貪腐,更削弱社會對司法與稅制的信任。
海巡署雖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宣示防弊,但若獎金制度不根本檢討,風險將一再重演。國家機器的信用,不應靠獎金堆疊,更不能犧牲無辜人民來成就少數人獲利。
我們呼籲立法院與監察機關,儘速檢討並終止一切缺乏法源、易致濫權的獎金制度,建立真正依法行政、回歸公正的執法環境。唯有如此,才能讓人民信服「正義不賣錢,真相無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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