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海底電纜屬於國家關鍵通訊基礎設施,近來又屢傳海底電纜遭漁船或貨輪破壞事件,台南地院先前將破壞海纜的陸籍船長判刑3年;為因應類此案件發生時之應變處理方式,基隆地檢署特日前攜手海巡署第二巡防區指揮部,共同召開「基隆地區海底電纜遭破壞案件之跨機關業務協調會議」,並邀集中華電信公司及交通部航港局、海巡署艦隊分署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航業調查處等管理及執法機關派代表與會,相互交換意見,彼此分工,建立跨機關聯繫平臺,共維我國海域安全與通訊韌性之目標。
檢察長柯宜汾主持時表示,海底電纜若遭刻意毀損恐影響國家安全,應審慎處理,又海底電纜遭損之處理涉及不同機關業務執掌,藉此這次召開會議,各機關得以不同角度進行深度交流,也期待透過檢、警、調、海巡、電信業者、航港局及港務公司間所建立之業務聯繫平臺,彼此分工,相互緊密合作,使海底電纜遭損案件得以快速有效地獲得處理。
會議隨後由中華電信公司國際網路維運處高級工程師薛俊生進行簡報,強調海底電纜為國際網路骨幹,對國家間通訊、電力與訊息傳遞至關重要,並針對基隆地區海域國際海纜通信網路現況進行說明,同時簡介國際海纜保護措施,包含自動警告系統(Submarine cable Automatic Warning System,SAWS)運作機制、僱用漁船進行海纜巡護等。
接續由海巡署第二巡防區指揮部主任林志明進行簡報,說明現行政府機關就海纜遭破壞案件之應處流程、處理此類案件海巡署實務上所遭遇之困難,並針對已發生之「興順99」貨輪及「宏泰58」貨輪等海底電纜遭損案件經驗進行檢討。
再由主任檢察官李韋誠進行簡報,從相關法律規定、證據蒐集重點、通報檢察機關流程及檢察機關可能處理方式等,詳細進行說明。
最後,與會各機關代表進行意見交流,從案件發生後之扣押船舶、船舶停靠、船員安置、涉案被告處理乃至費用處理等,每一環節進行深度討論,各機關就任務分工形成共識,並建立平臺及緊急聯絡窗口。
基檢表示,本次跨機關會議,透過法律與實務之交流,整合司法、行政與民間資源,使各機關對海底電纜遭損案件之各自角色分工形成共識,並建立橫向聯繫平臺與蒐證標準作業程序,提升司法偵查品質與效率,也更能快速、有效因應類此案件發生後之處理,全面強化基隆地區海纜安全,共維我國海域安全與通訊韌性。
照片來源:基隆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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